我剛從蘇格蘭回來,對愛丁堡做了點小小的研究。
愛丁堡是出了名的鬼都,在愛丁堡你一定不會失望的。
曾有好事者為歐洲各大古城的鬧鬼指數排名,愛丁堡總是名列前茅。
四百年來保存完好的古城是鬼故事的完美布景,蘇格蘭特有的陰鬱天氣更是天然的聲光效果。
古城中的皇家大道(皇家一哩路 Royal mile,從愛丁堡城堡 castle of Edinburgh 到荷里露得宮 palace of Hollyroodhouse)則是鬧鬼的重災區,
〈▲皇家一哩路 Royal mile 現在陽盛陰衰滿街都是人,鬼魂應該不敢出來了〉
城堡廣場上曾燒死過三百多名被指控女巫罪名的婦女
(哪來的女巫啊?根本就是一羣特別聰明、特別難搞的女人罷了。
像 J. K. Rowing 筆下那種真正的女巫,一般人連她們的一根頭髮都碰不到呢!
哦!對了,羅琳就是在愛丁堡寫出哈利波特呢!)
〈▲哈利波特寫作地 大象魔法餐廳,有魔法、有商機〉
從此以後,愛丁堡以不斷有倒霉的路人被這些冤氣沖天的鬼魂嚇得魂飛魄散而聞名遐邇。
另一處惡名昭彰的鬼怪多發地,要數牛門(Cow Gate)、南橋一帶。
牛門是一條中世紀古街,因為牛群從這裡被趕往市場而得名。
〈▲聽著導覽說故事 鬼氣森森〉
南橋建於 1785 年,跨於牛門之上,如今從路面上已完全看不出橋的樣子,幾乎所有的橋洞都被填成了樓房,只剩一個橋拱穿過牛門。
在大橋的陰影之下,牛門的地窖越發顯得陰暗潮濕,一開始還用於倉儲,後來就廢棄了,19 世紀初成為遊民、罪犯藏身的地下城,三不管的邊緣地帶。
當時正是蘇格蘭醫學與解剖學飛速發展的時期,竟有連環殺手在地下城專門殺害沒有身份的流民,將屍體賣給研究解剖的醫生。
〈▲這樓梯我晨跑時也經過,還好是跑得快,沒被殺人魔威廉追上〉
這件殺人販屍案轟動一時,英語中的「burking」一詞,意為秘密殺害,就源自殺手的姓氏(柏克)。
自此牛門地下城中鬧鬼的傳聞便甚囂塵上且至今絡繹不絕。
現在來說愛丁堡殺人魔的故事。
兩個人都叫做威廉;一個叫做威廉.柏克,另一個叫做威廉.赫爾。
兩個人都是愛爾蘭來的勞工。(記住:是愛爾蘭不是愛丁堡哦!)
威廉.赫爾是一名凶狠狡猾的投機分子,來到繁華的愛丁堡工作。
他很快就發現了一個大有賺頭的行當,很快的又找到一個非常合適的、無比天真的共犯威廉.柏克。
那時在愛丁堡每賣出一具屍體,可以賺到10個英鎊。
赫爾說服了柏克,他們能夠一起發大財。
於是愛丁堡有史以來最惡名昭彰的連環殺人案就此開始了。
這些人被誘騙到赫爾的住處之後被活活悶死。
這對兇犯的殺人手法相當漂亮,在屍體上幾乎不留痕跡。
而那些受害者,都被他們認為是無依無靠、無足輕重的人。
最初,柏克與赫爾是在愛丁堡最破落的下等街區尋找下手的對象,不久之後便開始定期作案了。
他們瘋狂的謀殺,一共賣出了 17 具屍體,而所有屍體都被送上了野心勃勃的解剖學家諾克斯的解剖台。
19 世紀,愛丁堡正處於開明進步的科學年代,愛丁堡大學被視為解剖學及外科手術發展的第一重鎮。
解剖學是一個新興領域,而解剖者都是熱衷於探索人體構造的醫生;他們由此獲知器官的運作原理,甚至,通過屍體解剖進行教學;人體解剖對於醫學進步起到至為重要的作用。
但是,可供醫生合法解剖的只有死刑犯的屍體,被處以極刑的囚犯人數,顯然根本不敷解剖研究的需求。
於是,一個新興行業應運而生---盜墓。
盜屍人挖開墳墓,偷走剛剛下葬的屍體,賣給愛丁堡的外科醫生,醫生將屍體用於解剖。
盜墓人通常都在夜間行動,溜進墓地,找出新墳,劈開棺材的頂端,然後拿繩子繞住屍體的胳膊,把屍體拖出來帶走。
而外科醫生們依然需要大量的新鮮死屍,這種暴利製造了邪惡,於是連環殺手應運而生。
既然無法成功盜墓,那就乾脆把活人變成屍體吧!利之所趨就有人鋌而走險。
1827 年,當時斐聲國際的解剖學家諾克斯碰上了兩個人,從他們那裡得到了一具理想的屍體。
受人敬重的解剖學大師根本不問來源就買下了屍體,並表示自己很樂意再見到他們(這樣算不算是共同正犯?)。
而這兩個人就是愛爾蘭來的勞工,威廉.柏克與威廉.赫爾。
當檢察官向赫爾提議請他擔任控方的污點證人,證明他那頭腦簡單的搭檔有罪時,赫爾立刻接受了這個提議,指證歷歷之後就逃之夭夭,留下柏克一個人面對所有的罪責。
天真的柏克呢?他對所有謀殺都供認不諱,但讓愛丁堡公眾感到震驚的是,柏克伏法之後,在案發之處發現他曾為 17 名死者刻了 17 個小小的木偶,
放在 17 個小小的棺木裡(記住哦!重點是小小的)
〈▲每個木偶都有不同的故事〉
案件記錄顯示,或許是由於羞愧和負疚,柏克極度自責。
有人說,柏克應該是良心未泯,他自覺罪孽深重,他其實是想要贖罪想要被人逮捕,所以,故意留下一些線索,好讓自己最終被捉到。
〈▲這些小木偶終於也幫自己找回了正義〉
再來看赫爾與柏克殺人的手法:
1、先到酒吧找到走投無路意氣消沉的邊緣人、厭世者、無家可歸者(homeless)...等無足輕重的人。
2、買一杯酒請他們喝,藉此與他們攀談,以摸清他們的底細。
3、挑定人選後就再買一杯酒請他喝,把他們灌醉。。
4、酒過三巡之後,假意送他們回家,最後就假好心提供免費的住處帶他們回到自己的住處。
以下這個部分,讀者請自律,不可散播,不可仿效。(reader's description is advised)
5、柏克與赫爾的手法是用大姆指頂者受害人下巴,食指和中指插入受害人鼻孔,聽說一下子受害人就掛了,屍體上一點傷痕也不會留下。
既然外國人都已經知道的事,我們若是毫無所悉的話豈不遜掉了。
話又說回來,外國人知道了這種手法並無人使用這個手法再犯案,可見他們懂得自制,我們若不能自制的話,也會遜掉了哦!
1. 絕對不要去酒吧。
2. 如果去了酒吧,絕對不要喝陌生人提供的免費酒。
3. 如果去了酒吧又喝了人家提供的免費酒,絕對不可向人家傾訴你有厭世傾向或無家可歸。
4. 如果你已經告訴人家你有厭世傾向或無家可歸,絕對不可跟著陌生人回家。
5. 如果你已經跟著陌生人回家,又發現不對勁,想不變成死屍的話,那就乾脆先下手吧!
別忘了凶殘狡詐的赫爾混入人羣之中逍遙法外,甚至有可能留下後代,罪惡的DNA四處流竄。
蠢到某種程度的人,起碼要懂得自衛吧?否則很快就會變成解剖檯上的一具死屍了。
古時候新鮮的屍體可賣十英鎊,不知道現在的價位如何,聽說新鮮的屍體還是很搶手呢!
很多人願意出大價錢來取得,不過,屍體本身是享受不到這豐厚的利潤的。
我是沒有銷售管道啦,我的良心建議是趁案子還沒爆發趕緊找個最能幹的律師然後去向警方自首吧!看看能否以避免緊急危難、或正當防衛、酒後暫時失能...等理由來辯護而逃過法律制裁。
退一萬步吧,起碼還有個自首減刑啦!
於是,想像中出現在月黑風高的晚上,柏克和赫爾把屍體裹起來背者或抬者或用小推車推著,來到愛丁堡醫學院後門,由諾克斯接手過去的畫面。
於是我又想到,如果是論個計酬,每個十鎊,那拖個小的屍體顯然比拖個像姚明那種大個子要輕鬆愉快的多了。對吧? 所以,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囉!
據說是他們第十八個受害人是一個又老又瘦又小的乾癟老太婆,輕輕一捏就完蛋了。
他們輕輕一捏之後,就把她扔在家裡隨隨便便蓋個毯子就跑出去了;誰知,這老太婆竟然悠悠醒轉又活過來了,而且居然還逃出了屋子,跑到大街上大聲嚷嚷她遇到了什麼事,最後又跑去報案了。
賊星該敗,夜路走多了...。
結論是:絕對不可輕視又老又瘦又小的乾癟老太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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