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錄自「不說,就真來不及了︰紐約客的臨終遺言」一書中的故事。
"死刑執行官的心聲"亨利·斯圖爾特,69 歲,白人,原紐約州聯邦法院死刑執行官
你好,年輕人:
這樣稱呼你不知對否,但我感覺你如果不是個年輕人,就可能是個神父。
因為只有這兩種人才可能對人的臨終想法感興趣,多數中年人已被日常生活麻醉了。
作為一個死刑執行官,我就曾麻木地生活了幾十年。
現在我已不能確定自己還能在世多久,因為我患了白血病,雖然骨髓移植有可能救我的命,但我不打算這樣做了。
我希望早一點離世,因為在我的一生裡,被我親手結束的生命太多了,盡管那是我的工作。
我現在年齡越大,越明白這一職業罪孽之深重。
我出生在紐約的布魯克林,家裡有 7 個兄弟姐妹,我排行第五。
父親給一個猶太人開的肉店打雜,母親給幾家人幫傭,他們終年在外工作的時間很長,照顧我們的時間很少。
我父親有一副公認的好嗓子,但是生活的窘迫使他年輕時曾一心要當歌唱家的夢想徹底破碎。
從我有記憶起,他每次回到家必定酗酒,酒後必打母親和我們 7 個孩子,在這樣的家庭裡長大,我的幾個兄弟經常在外面打架、偷盜,其中兩個常年進出少年管教所。
而我則生性內斂沉默,為了改變命運,中學畢業後我考進一所警察學校,畢業後便在紐約州聯邦法院當了一名法警。
我看似成了我家最有出息的人。
幾年後,由於需要,我被培訓為注射死刑執行官,隨後一幹就是二十幾年。
我雖然屬於不易動感情的人,但在剛開始工作時,目睹自己親手把一個鮮活的生命在一兩分鍾內完結的整個過程,我的神經和心臟都曾經被強烈地撕扯和震動過,按下啟動毒液注射按鈕的手也震顫不止。
後來,隨著執行次數的增多,我的心理反應逐漸趨於平靜,習慣最終改變了一切。
我一直這樣安慰自己:
我不是法官,死刑不是我宣判的,殺人償命是本州的法律,我只是個執行法律程序的工具而已。
不過,即便如此,每次看到躺在死刑床上的人瀕死前的表情,任誰都難以無動於衷。
他們幾乎每個人的眼睛裡都會在那一刻出現對死亡的至深恐懼,對自己的絕望和悔恨;他們多數口中念念有詞,應該是在請求上帝的寬恕。
也有人能夠在最後的時刻忽然平靜下來,似乎已能坦然地接受即將到來的死亡的懲罰;還有的則帶著極為恐怖的表情離去,人還未被注射毒液,已經因為恐懼導致全身僵硬,提前失去了意識。
不斷見證一個個生命,很多都是年輕的生命在自己的手中消失之後,即使已經習慣,每次行刑後的那一天下班後,我必會出去喝酒,以幫助自己忘記那些絕望的臉,並在晚上睡覺前必定出聲地祈禱。
酗酒減壓大概遺傳自我的父親,只不過我們各自為了不同的原因而已。
我就這樣靠酒精近乎麻木地生活了很多年,直到我的個人生活發生了重大改變。
在我 41 歲那年,我的老婆毫無前兆地離開了我,臨走時只說了一句話:
“和你一起生活,就和被你親手弄死的人一起生活沒什麼兩樣。”
我們唯一的兒子馬克當時還未成年,只有 15 歲,受此家庭變故影響很大,一度離家出走,後來因吸毒被管教和強制戒毒。
從管教所出來後他就去了西部的洛杉磯,過了很久才來過一次電話,說他在一家電影院裡當領位。
我們很少聯繫,後來聽說他結婚又離婚了。
我想他恨我就像我恨我父親一般有著相似的理由,我們其實又都很像:都是能吃苦和隱忍但不愛說話的人,年輕時都有家就像是必須盡快逃離的監獄的切身感受。
我是從再次變成單身以後才開始過濾自己的人生的,人也似乎對一切開始有了些不同的感覺。
我後來再沒有結過婚。
47 歲那年,一天我照例又一次操作執行注射死刑程序時,驀然發現躺在死刑床上的那個年輕人的面孔和我的兒子馬克稜角分明的相貌很有幾分相似,我的手便少有地顫動起來。
當然,那個人不是我的兒子,只是有些像。
但是,從那次驚嚇之後我便開始想,如果馬克沒有被強制戒毒,他會不會也去犯罪而最終也導致躺在這張床上呢?這個年輕人和馬克到底又有多大的不同?我第一次開始回顧,幾十年裡,被我親手送上黃泉之路的幾百個死刑犯,大多是年輕人,很多和我兒子年紀相仿。
每次執行死刑程序之前,我會被要求閱讀一份關於該死刑犯的簡單資料。
他們很多人因為家境貧窮,或來自離婚家庭,受教育不完整,心理和感情不穩定,或因為吸毒導致獨自或結伙搶劫時衝動殺人。當然其中也有蓄意殺人的。
在我親手送上不歸路的所有死刑犯中,有一個叫斯蒂芬·米勒的年輕白人最令人難忘。
他身材高大、金髮,長相文雅俊美,從被帶進行刑室到他最後生命消失的那段時間裡,他臉上始終帶著淺而迷人的微笑,眼睛裡沒有一絲恐懼和懺悔。
他剛一見到我時,很有禮貌地對我點頭示意。
在他的犯罪材料上我讀到,他在單親家庭長大,母親是個常年值夜班的護士,從小和他在一起的時間非常少,嬰幼兒時期是在無數個保姆的更換中長大的。
這個護士母親獨自養家辛苦不堪,心情總是不好,對自己羞怯內向的兒子從小就管教異常嚴厲,經常指責和羞辱他膽小怕事,不能擔當,不像個男孩子。
這個年輕人在成長期間幾乎不知道親情和愛是什麼,除了一個又一個沒有人陪伴且充滿了無邊恐懼的黑夜,以及必須獨自適應的無盡的孤獨。
這個在極度孤獨中長大的男孩不喜歡說話,但是對同學和鄰居都很友善,當 21 歲的他已經長成一個高大的男子漢後,一次他的母親再一次像他小時候那樣不顧一切地訓斥和羞辱他,他便毫不猶豫地殺害了他的母親,肢解了她的屍體並藏匿在家中。
當警察前來逮捕他時,他臉上出現的就是我後來見到的那種淺淺的微笑——似乎表明這樣的結果就是他最想要的,無論代價是什麼,因為沒被愛過的生命是不可能珍惜自己的。
那一次,我的手有些不自然地停在了啟動注射毒液的計算機按鈕上,罕見地猶豫了幾秒鍾。
我一生中從沒有見過生得像他那樣高大英俊的年輕人,金色的頭髮和潔白的皮膚透出一個正值旺季生命的全部青春和風華,可是我卻要親手結束他才活了 21 年的鮮活生命。
就是那一次我開始懷疑自己的工作性質了。
自從親手送走了那個長的很像馬克的年輕人和這個含笑離開了世界的美貌的年輕人之後,我坦然沉睡多年的良心開始躁動起來,夜裡我不斷地被噩夢驚醒,裡面混合著各種面孔和聲音。
我才吃驚地發現,我實際上竟然記住了幾乎每一個被我送走的人的面孔和名字,以及他們在臨死前各有差異的反應和表情。
長久以來,我以為我把這一切都強行忘記了,沒想到它們卻都安全而頑強地藏匿在記憶的某一個背光的角落。
他們一共是 237 人,年齡多在 20 多歲到 30 歲之間,有些年齡更大一些。
他們被判死刑因為一律都犯了一級謀殺罪。
我回憶起,幾乎所有這些人在臨死前都對自己的衝動感到無盡的後悔,但是法律不會再給他們改過的機會了。
我現在認為,死刑剝奪了人們改邪歸正的機會,實為另一種貌似公正的邪惡,我堅決主張取消死刑。
我主張一個國家的政府必須對不幸家庭的孩子給予更多、更實際的關愛,不能讓這些孩子自生自滅,經歷了不幸和困苦的童年之後,最後還要自己去承擔這些不幸的後果,被法律制裁,甚至奪去生命。
罪犯,包括死刑犯,難道最初不多是家庭和社會漠視的犧牲品?他們的暴力犯罪行為正是他們生活裡極度缺乏愛的鐵證。
我讀過這樣一句話:“孤獨比死亡更可怕”。
我非常了解那個叫斯蒂芬的年輕人幼年時經歷的無人知曉的駭人孤獨,無底無邊,可是卻沒有人在那個時候給予幼小的他迫切需要的理解和愛。
而當他必須獨自為此付出代價時,法律卻毫不留情地懲罰了他,讓他用一命償一命這種最古老的方式去表現所謂的法律的公正。
這種從本源上的不公正,法律不予理睬,社會也同樣不會,而殺人犯內心那些難以被人了解的痛苦更不會得到芸芸大眾的同情。
我深深懂得斯蒂芬經歷過的種種絕望的孤獨,因為那也是我小時候熟悉的陪伴。
相信現代社會裡很多人的童年都很熟悉那種孤獨,也包括我自己的兒子。
我們沒有去犯罪只能說是幸運,而不是美德。
我們與斯蒂芬並沒有絕對的區別,這些死去的年輕人如果能被給予生存的機會,多數都是會重新做人的。
以牙還牙,冤冤相報可以安慰被害人的家人,但是讓兩個生命消失畢竟比一個更悲慘,尤其是一個已經懂得深深懺悔的生命。
在對 237 個人執行死刑後,我深知道他們犯下死罪的簡單原因——對得不到愛而生恨的極端、變形的表達形式。
臨走前,我必須要祈求上帝對我的寬恕,同時也祈求他對人類一切幼稚行為的寬恕。
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死刑執行官這個工作已經因為沒有必要而不復在地球上存在。
這是我此生寫的最後一封信,寫的有點長了,請原諒。
臨走之前,我必須請求上帝,所有被我親手奪去生命的人,那麼多的年輕人,以及他們將會永遠痛苦的家人,還有所有活在世上的人們,當然包括我自己的兒子馬克,寬恕我此生的罪孽吧!
來世我絕對不會再做這樣的工作了。
※這是所有來信中最需要懺悔的遺言之一。
法律背後有著諸多無奈的事實;
人類進化到何時才能開始關注造成一個人,往往是年輕人犯罪的起因,從而從根源上及時切斷犯罪的成因?在一個缺乏愛的世界裡,法律到底能起什麼作用?
※「不說,就真來不及了:紐約客的臨終遺言」袁苡程〈生命是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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